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违法遭罚 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11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0日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20〕5号)显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7万元人民币罚款。

天眼查显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日正式注册,总行设于上海,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外商独资银行,其前身是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原中国内地分支机构。 2014年2月21日宣布,已开始协助法国圣戈班集团(Saint-Gobain)通过其下属一家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子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经常项目集中收付业务,包括代收代付和净额结算,由此成为首批为上海自贸区企业开展此类业务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编辑:田博群】

中国两会即将启幕 外国专家关注这些关键词

企业、科研机构共同汇入产业发展浪潮 新疆战略性新兴产业聚势而起

民航局:国内客运航班补贴政策实施正常 效果逐步显现

纪念遵义会议90周年大会在遵义举行 李书磊出席并讲话

疆渝“电力高速”重庆段完成走线验收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邢东接受审查调查

斯里兰卡全国停电,因为一只猴子?

驳斥“中国经济见顶”论,经济学家:我看到的是未来发展的巨大潜力

巫镇高速建成通车 渝陕两地首次实现高速公路直连互通

今年以来最强寒潮天气影响中国 中东部局地气温暴跌20℃

电商人转战实体店,“逆向迁徙”有何启示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举办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介会

珠海暴雨红色预警 多个景区闭园

日本濑户内海两船相撞 已致2人失去意识

贵人鸟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 收监管警示函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北京知仲科技有限公司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